李湘脱离“恶意炒作”之名
智倜
2007年,李湘总算干了一件漂亮的事,就是与《重庆晚报》侵犯名誉权官司达成了和解。重庆晚报同意公开道歉,李湘也不要求赔偿名誉损失费20万元的事情,双方正式握手言和。
2006年的李湘可谓是众多绯闻事件缠身,和老公齐上法庭,状靠“老公婚外情”被偷拍,而因为录制节目时,穿着一件带有意为“荡妇”的英文单词“vamp”的短补贴被网友声讨,拒绝参加和老师录制节目被骂,还有偷税、超速驾驶、违建别墅等等,闹的是不轻,而岁末的时候,因为被曝有可能出席央视春晚主持而又成为了热点人物,张一一像李湘求婚,也被怀疑是合伙炒作。
艺人的宣传是必要的,但宣传的方式绝对不能损人利己的。而当今娱乐圈就有些“跳梁小丑”最擅长的就是损人利己和低级趣味,并以此为荣。从去年一整年看李湘,有些事情不能脱离“恶意炒作”之名,但网络上一些对她的谩骂,我感觉有些不妥。去年11月,应我们之邀,李湘为《车友报》拍摄过一组封面大片,我也有机会和李湘“零距离”接触了一把。现场的李湘非常和蔼,虽然对我们的准备工作有些不满意,但是拍摄起来是非常配合的,并不像有些人说的李湘耍大牌等等。
通过与《重庆晚报》和解事件,说明李湘不是只为了自己成功,而把诋毁他人炒作当做捷径。相反,有些人是想通过诋毁李湘,而自己成名。就拿张一一像李湘求婚事件来说,我想,李湘还不至于借助一个“小卒”来增加自己的曝光率,这完全是张自己导演的一场恶俗的闹剧,像张一一这些以制造娱乐垃圾为己任的“跳梁小丑”是应当重拳打击的,绝对不能给他们提供生存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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