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世纪九十年代初,那时的文学还比较吃香。文学青年像雨后春笋,一茬又一茬地冒出来。他们勤奋写作,四处投稿,发表一块巴掌大的文章都会激动半天。
那个年代,也是卖淫嫖娼活动刚刚起步的时候。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,小姐们的活动都比较隐蔽,她们往往借助美容美发厅之类的掩护来促成皮肉生意。
且说有一天,有个文学青年给一家报社打电话,结果一不留神,他拔错了一个数字,电话打到了一家专门从事卖淫嫖娼的美发店里。
文学青年恭敬地:“请问您是编辑还是记者?”
小姐愣了一下,回答:“我是妓者。”
文学青年热情地:“记者同志,我怎么跟你们来稿啊?”
小姐:“我们这里分自由来搞和特约来搞,也欢迎你随时来搞,就看你怎么搞了。”
文学青年小心地:“我能不能问一下:你们的稿费是怎么计算的?”
小姐:“见面再说吧,反正搞费从优,包你满意。”
文学青年激动地:“好,谢谢记者同志,我马上带两篇稿子过来请您指导。”
小姐:“搞纸就不要带了,你把钞票带足就行了哈……”
(云月原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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